首页 > 常识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吗?

2019-11-03 16:15:56   频道: 常识
答: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的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此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