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受害人分别属于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5条、第28条以及第30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被害人所获得的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就会因此而不同。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如果能够证明受害人有另外的经常居住地,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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