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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他人骗去办理信用卡,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吗?

2020-10-16 13:37:02   频道: 常识
答:姓名是公民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特殊符号,是一个人的自身标志,受到法律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所谓假冒他人姓名是指恶意冒充他人进行有害于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身份证被他人骗去办理信用卡,是其姓名权被侵犯的表现。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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