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用电人在未收到供电单位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电单位中断供电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用电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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