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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吗?

2024-02-29 09:35:54   频道: 常识

12岁的中学生能订立合同吗?

答:12岁的中学生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谓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是指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5岁的少年盗窃2000元的财产,要负刑事责任吗?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清醒的认识的能力。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见,刑法对于犯罪主体的年龄是有一定规定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刑法特别规定的那几种罪行负刑事责任;而十四周岁以下的人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对任何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则要责令家长或监护人看管,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十五岁的少年盗窃2000元的财产,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可以判处死刑吗?

答:我国《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此可见,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要注意的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而不是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十八周岁是指过了十八周岁生日的第二天。此外还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判处死刑,既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也包括死刑立即执行。

女方认为原丈夫来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女方是否可以自行禁止男方行使探望权?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该法第26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由此可见,女方认为原丈夫来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女方有向法院提出中止男方行使探望权的权利,但女方不能单方禁止男方来探望未成年子女。女方实施单方禁止的行为,是对男方合法权益的侵犯,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少年犯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吗?

答: 《义务教育法》第21条规定:“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由此可见,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应得到家长、学校及社会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因违法行为或犯罪终止学业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负责对少年犯进行人身限制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条件保障适龄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以保障该部分少年在被解除措施后能够迅速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吗?其后果是什么?

答: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分两种情形:对于不是法院指定辩护律师的情形,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但拒绝的结果是被告人必须重新聘请辩护人或自行辩护;对于是法院指定辩护律师的情形,即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如果拒绝律师为其辩护,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如果有正当理由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其必须另行委托辩护人或由人民法院来另行指定。

兄姐对失去双亲的弟妹有扶养义务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此可见,父母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要履行扶养义务。社会上存在着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扶养义务的误区,认为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纠纷只是社会问题。其实,这不光是社会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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