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仅仅是指老人的儿女,还包括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老人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失去了赡养能力或者是他们先于老人死亡,致使老人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况,并且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如果老人的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则老人不能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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