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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房屋谁来维修?

2019-07-30 07:11:43   频道: 常识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0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意味着出租房屋原则上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由被约定维修的一方维修。如果合同双方互相推脱,我国《合同法》第221条明确规定: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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