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3条规定:“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对于手术同意书,应当从以下几点进行理解:(1)手术同意书是患者的一种授权医生给自己做手术的协议;(2)手术同意书表明患者的知情权受到了规定保护;(3)手术同意书并不具备医疗事故免责的效力,一旦因为医院或医生的严重过失导致医疗事故,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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