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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服饰的穿戴禁忌

2023-08-03 09:25:08   频道: 常识

古代服饰的穿戴禁忌

西北地区的汉民在穿衣方面禁忌短小,上衣一般都要过膝,裤脚达到脚面。这可能是生活地区风沙大、气候冷而形成的穿衣禁忌习俗。大部分汉民在服饰款式方面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禁忌原则,主要是出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孝道观念。山东一带禁忌衣服的下摆有毛边,说那是丧服的样式,恐不吉利;纽扣数量多采用三和五,而忌用四和六,俗说“四六不成才”,以为扣子双数会影响到穿衣人的事业成功。民间做寿衣时,款式方面也有禁忌,如衣服的袖子要长,须将手完全遮住,忌讳袖短露手,否则,据说将来儿孙会衣不遮体,要讨饭的。

在穿戴上,旧时汉族忌反穿衣。因为丧葬中有“套衫”之俗,即在给死人穿寿衣时,不能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让孝男或亲属一件件反穿在身上,再剥脱下来一次性穿在死者身上。因此,民间平时特别忌讳反穿衣服,不然很不吉利,意味着是在诅咒自己的亲人死去。担当“套衫”者头戴竹笠,脚踏竹凳,俗传为“不戴清朝天,不踏清朝地”遗意。昔日死者衣冠使用明代服饰,所谓“生从清,死从明”,此历史概念,随时代发展,早被摒弃。

河南沁阳一带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孀妇改嫁时才反穿罗裙,若平时女人反穿罗裙自然是不吉祥的,所以忌讳。旧时,有人死后反戴帽子的习俗。熊伯龙《无何集》云:“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悬冠也是凶相,所以禁忌之。忌衣服晾干后未折好就直接穿着。浙江南方农村,男人忌穿女人的鞋,穿了女人的鞋会被鬼戏弄,走路伤脚指头;忌用拾到的帽子,戴了有歹运。

浓妆艳抹,穿着华丽,在中国民间也是犯忌讳的。俗以为服饰的色彩是应当与人的年龄、相貌、品行、德才相符合的。如果不相符合便有“超越本分”之嫌,被视为一种“越轨”行为。女人艳妆过分被视为轻浮下贱之人,男人穿着鲜亮过头,被视为浪当好淫之辈。所以过去中国人服饰色彩单调,女人非红即绿,大红大绿,而且红色只限三十岁以下女人穿着。

俗话说,“红到三十绿到老”,男人非蓝即黑,灰蓝黝黑,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就要少穿蓝色了,否则,怕人家说“不合适”,说“老来俏”。如今,这种禁忌已经逐渐被打破,人们在穿着上日益考究起来,服饰的色彩也越来越鲜艳,越来越多样化起来。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在服饰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管是从款式上或者是从穿戴上看,旧时的禁忌已被如今的时髦风尚冲刷得荡然无存。
 

古代服饰的穿戴禁忌

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服饰穿戴。在古代社会,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服饰穿戴,例如皇帝、皇后、官员、平民等。如果身份不符,穿戴不当,会被视为不尊重皇权和封建等级制度,可能会受到惩罚。

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服饰穿戴。在古代,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服饰穿戴,例如祭祀、朝会、婚庆、丧事等。如果穿戴不当,会被视为不敬神明、不尊重传统文化,可能会受到谴责。

不得随意混搭不同种类的服饰。在古代,服饰的种类非常多,不同的服饰有不同的穿戴规则。如果随意混搭不同种类的服饰,会被视为不尊重传统文化和封建等级制度,可能会受到惩罚。

某些颜色和样式是禁忌。在古代,某些颜色和样式是禁忌,例如黄色、明黄、龙纹等。这些颜色和样式被视为皇家的专用,普通百姓不能随意使用。

不得随意更改服饰的样式和尺寸。在古代,服饰的样式和尺寸都是固定的,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擅自更改服饰的样式和尺寸,会被视为不尊重传统文化和封建等级制度,可能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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