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也就是说任何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姓名的行为,都构成对公民姓名权的侵害。他人冒用你的姓名,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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