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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员可以擅自将公司的会计档案借出吗?

2019-12-04 12:40:04   频道: 常识
答: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由此可见,会计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史料和证据,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所以在对其管理和保存等方面,法律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保管人员是不可以擅自将公司的会计档案借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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