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合同法》第292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由此可见,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但是客运公司未按照通常路线而临时改行其他路线的,造成费用增加的,只能自己承担费用,而不得要求乘客增加票款。同理对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也是一样的,未采用通常路线的,不得要求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增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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