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员工持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答:此问题涉及到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主要是指本来是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但是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49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虽然是无权代理,但只要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就是有效的,就会产生与授权代理行为一样的后果。
不服授权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向什么单位提起行政复议?
答:被授权组织是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的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仲裁。”因此,对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根据《劳动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
单位可以将新员工的试用期设定为一年吗?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劳动法》第21条还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单位是不可以将新员工的试用期设定为一年的。
见习期满,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合格的毕业生吗?
答: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应届毕业生,是其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若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合格,应为该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生产经营单位将其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的,会承担什么责任?
答:我国《安全生产法》第10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生产经营单位将其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造成损害后果的,还要承担民事方面的连带赔偿责任。
谁来负责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第3款的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劳动者由于服从单位安排而使自己的劳动场所及服务对象发生变化,但是仍然执行的是原用人单位的任务,因此受到伤害仍应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新闻单位可以对企业刚刚敲定的价格表进行宣传报道吗?
答:新闻舆论具有传播快、辐射广、影响大等特点。根据我国《价格法》第37条的规定,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在价格监督方面新闻舆论发挥着特殊作用。价格监督是价格工作的“推进剂”,是价格违法行为的“照妖镜”。价格表是公司产品的定价,是要面对广大消费者的,不是商业秘密,新闻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宣传报道。实践中新闻单位可能通过定期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等形式对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企业应当对其正当的行为予以支持,共同维护和谐的价格体系。
与一般劳动合同相比,生产经营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更应当突出哪些事项?
答:我国《安全生产法》第49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中多为从事工业制造等工作的职工,大多为车间劳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法律对这种性质的工作更加强调维护劳动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安全等事项,要充分地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
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用人单位?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并且该通知形式并没有强调是用书面形式,即只要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是在试用期满后,想要辞职,同样根据本条的规定,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时候,口头通知就不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一般是提交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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