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由此可见,因受赠人的原因致使赠与人不可能行使撤销权时,可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当然行使撤销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否则也会丧失撤销权。那么,被朋友打成植物人,赠与朋友的电脑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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