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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被电视台曝光,是对企业利益的侵犯吗?

2020-06-28 13:55:19   频道: 常识
答:我国《安全生产法》第74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由此可见,电视等媒体对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即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不是对企业利益的侵犯。企业以及企业职工要积极配合,不能加以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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