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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时,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减少吗?

2019-10-22 19:15:14   频道: 常识
答: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明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此可见,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时,当一方不履行时,另外一方可以依据此条款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当违约金过高,违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减少;当违约金过低时,请求支付违约金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数额。当然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能够履行的,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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