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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财产时可以转让吗?

2024-01-10 09:41:01   频道: 常识

企业产品广告中可以冠以“国家级”称号吗?

答:根据我国《广告法》第7条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因为此类比较含混的词句,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达到国家的标准,影响其作出正确的选择。此外,任何产品或服务优劣都是相对的、比较而言的,具有地域和时间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是应当被禁止的。

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财产时可以转让吗?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1条和189条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财产设定抵押。设定抵押后,由于企业仍然是该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原则上可以将生产设备出卖转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即这样的买受人能够取得该生产设备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不能对抗的。

企业可以辞退即将退休的老员工吗?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老年人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与年轻人一样的竞争压力,但就其自身条件而言,老年人有着太过明显的劣势。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条款。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其具体事项进行变更吗?

答: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其具体事项进行合法变更,但是需要通过相关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49条的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此外,申请人还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因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的过程是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的,对于申请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不具有审查义务。

企业可以在立交桥上自行树立广告牌吗?

答:在立交桥上立广告牌,属于户外广告,常见的户外广告有:路边广告牌、高立柱广告牌、灯箱、霓虹灯广告牌、户外电视墙等,现在甚至有升空气球、飞艇等先进的户外广告形式。户外广告对企业而言可以迅速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各级政府也希望通过户外广告树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这些都给户外广告制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但是也需要对其加以规范。根据我国《广告法》第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3)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4)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5)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立交桥是重要交通设施,设置户外广告会影响公共交通,因此企业不能在立交桥上自行树立广告牌。

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一般有哪些?

答:由于各个企业自身或者行业的差异性,其内部员工的行为准则也有所不同。但是一般的或者共同的行为准则主要有: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行为准则作为员工工作的基本标准,员工应当认真执行。

企业员工的职责一般有哪些?

答:在企业中,员工职责通常为: (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 “顾客就是上帝”等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企业在对设备进行紧急检修时能否让职工超时加班?

答: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其加班加点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资金遭受威胁,需要及时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当企业的设备存在上述法律条文中第 (2)种情形的时候,即存在影响生产或者公众利益的,必须及时抢修的,就可以让职工超时加班。

企业之间留置是否还要求债权人必须根据合同留置对方财产?

答:在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交易的情况下,当一家企业拖欠了另一家企业的货款或是运费时,另一家企业可以留置对方的财产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留置是否还必须根据合同呢?也就是说企业之间的留置是否要求债权人企业留置的对方企业的财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下?比如说甲企业9月1号委托乙物流公司运送了一批木材,但是没有按约定付费,后来甲企业又委托乙企业运送一批钢材,结果乙公司将这批钢材扣下并要求甲企业偿还运送木材的费用。乙公司的做法会受法律保护吗?对此我国《物权法》第231条有明确的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企业之间的留置是不要求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企业之间的留置所担保的对象不再被限制在合同债权,而是包括所有的债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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