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正文

被人胁迫订立的遗嘱有效吗?篡改遗嘱就丧失继承权了吗?

2023-11-15 10:18:05   频道: 常识

被人胁迫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只要不是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立的遗嘱,内容无效。被人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

篡改遗嘱就丧失继承权了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 (4)项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那么怎么样才能算作情节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对情节严重进行了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由此,只要有上述第1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出现,继承人就会因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而丧失继承权。

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公民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是公民合法的处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都予以认可,当然各种遗嘱要想生效还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如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才能成立等等。

老人的女儿可以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吗?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的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此可见,老人的女儿是不可以作为见证人的,因为她属于老人的继承人,与遗嘱有利害关系。

立了两份遗嘱,且内容冲突,该怎么办?

答:我国《继承法》第20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见,当遗嘱的内容不冲突的时候,各份遗嘱同时适用,互不干涉;当存在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设立的公证遗嘱为有效,其他遗嘱无效;如果只存在一份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执行遗产分配,其他遗嘱无效;当不存在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遗嘱还有效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的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由此可见,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的,应当视为遗嘱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立遗嘱人能够立口头遗嘱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见,被继承人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是订立口头遗嘱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首先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其次还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口头遗嘱无效。

涉及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的遗书是遗嘱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有本人的签名和明确的时间,且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

小学生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只要立遗嘱的人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一概无效,并且无例外情况,不论其发育状况、理解事物的能力如何。小学生肯定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订立的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当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出现冲突的时候,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