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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期限是什么?

2023-10-25 10:16:31   频道: 常识

被处罚人拒绝履行行政处罚,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吗?

答: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这是被处罚人的义务。当然,如果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采取合法的方式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也没有按期履行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答: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的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对于一方当事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时,一方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书,而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只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而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

答:关于探视权中的强制执行,并非把孩子强行带走。依照我国《婚姻法》第4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32条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公司可以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我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3种法律效力:(1)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2)作为证据的效力;(3)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根据我国《公证法》第37条的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例如: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经过了公证,作为债务人的乙公司在公证书中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那么,该公证的债权文书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乙公司不履行债务时,甲公司可依据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时,优先购买权不适用吗?

答: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由此可见,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时,优先购买权仍然适用。但是该优先购买权是有期限的,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行政强制措施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吗?

答: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一是对人身的强制,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依法加以限制的行政行为,主要有强制、约束、收容等;二是对财产的强制,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包括冻结、扣押、查封、划拨、扣缴、强制许可等。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包括代执行、执行罚和直接强制。例如:因欠税款被冻结账户,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因此,行政强制措施不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履行赔偿协议,另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吗?

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就损害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但公安机关的调解,不是行使其行政权力的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对于责任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调解行为,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先予执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损害赔偿的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员工不执行,公司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所以强制执行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也不例外,应当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必须有合法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义务人即应自动、合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公司不是强制执行机关,不能自行强制执行,只能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期限是什么?

答: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以后,其中所确定的应该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权利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或其他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两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滞纳金又不是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吗?

答: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计算,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的立法精神,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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