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据此,法律法规对于能够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是有一定的限制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在接受抵押物时一定要注意该财产是否是法律法规禁止作为抵押物的财产。
抵押的房屋被翻盖后卖给他人,抵押权还存在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2条规定: “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房屋被翻盖后,即为物权法中所说的“附合”,此时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上面法律规定的内容而定。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有时间限制吗?
答: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可知,抵押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抵押权人必须在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否则过期没有行使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当时的抵押权就白设定了。
抵押权与留置权哪一个优先?
答:我国《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答:我国《物权法》第193条明确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由此可见,当抵押人的行为使得抵押物的价值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受损价值相当的担保,当债权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抵押人未经债权人同意卖掉作为抵押的房产时,买房人怎样保留住该房产?
答:我国《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比如说甲购买了乙的一套两居室。某日陌生人丙突然登门要求甲搬出房子,并说明该房子已经抵押给丙但甲出卖房子没有得到其同意的情况,那么此时甲若想保留住该房子,可以向丙提出由其代为偿还甲的债务。由于丙的债权得到受偿,房子上的抵押权就没了,甲就可以保留住房子了。总结一下即:购买到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的抵押财产时,可以通过代替抵押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方式保有该财产,之后可以追究原房主的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是抵押?
答:我国《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法第165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由此可知,地役权因为其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债务的担保而抵押给其他人,任何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的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我们应当注意。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吗?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将已出租的房子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能否要求承租人搬出?
答:我国《物权法》第190条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此可见,将已出租的房子抵押,是租赁在先,抵押在后,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那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不能要求承租人搬出。
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此外,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据此,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债务的担保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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