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在犯罪集团中,对于首要分子,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但是如果是集团中的某个成员背着首要分子所犯的罪行,如张某要求杀人,但集团中的成员李四却实施了强奸,则张某不对李四的强奸行为负责,因为李四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是集团的行为。此外,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则按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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