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某人实施了某种不道德的行为,该行为遭到大家的唾弃与批评,可是最后实施该行为的人却并没有受到刑法的制裁,这让大家很不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下简称《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于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的。由于《刑法》是一门比较严厉的法律,它可以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和财产甚至生命,因此,为了保护人权,体现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我国在制定了《刑法》这种严厉的法律的同时,也对它的实施作了十分严格的限制,其中罪刑法定原则就是一种限制的形式,即对于一个人不能随便定罪,只有《刑法》有明确的罪名的情况下才可以定罪,否则就不得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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