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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能否组织幼儿进行商业表演?

2020-01-04 07:30:00   频道: 常识
答:《幼儿园工作规程》第43条规定: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由此可见,幼儿园作为幼儿接受社会教育的起点,其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和发掘幼儿的才智。幼儿教学中,幼儿园及教师组织幼儿参与社会演出要本着育人的原则,绝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谓的商业表演,即具有营利的性质和目的的演出。因此,幼儿园是不能组织幼儿进行商业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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