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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该如何选择法院?

2021-02-07 07:36:20   频道: 常识
答: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民事纠纷产生以后,往往几个法院同时都具有管辖权。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同一个民事纠纷,而几个法院都具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以在所列举的法院中进行选择,选择一个方便自己诉讼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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