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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否招收童工?

2021-05-01 21:40:47   频道: 常识
答:《义务教育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此可见,在我国,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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