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而购买假货应该怎么办?
答: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如果我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了对方的欺诈或者对方采取了胁迫的手段和乘人之危,我们便可以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选择变更或者撤销取决于自己的意思,我们可以依法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吗?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由此可见,法律是严禁公安机关的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取证的。公安机关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民办大学欺骗学生钱财的,学生如何维权?
答:《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2条规定:“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由此可见,民办高校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申诉方式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但是现行法律对学生的权利规定较为模糊,对学生具体权利,包括公民权利在教育教学中的细化内容没有明确的表示,却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予以了充分的肯定。而学生拥有申诉权的法律条文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难以实行。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生申诉制度,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欺骗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11条明确规定,只有在结婚时有胁迫情节的,法院才会受理可撤销婚姻的请求诉权,否则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庭经济条件等信息的,那么以有效婚姻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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