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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可以按其工作量发工资吗?

2023-10-25 10:16:29   频道: 常识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有哪些?

答: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实践中,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改善其工作环境或调换工作岗位,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维护自身及胎儿的身体健康。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女大学生会因怀孕而被学校开除吗?

答:我国《宪法》第46条第1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发生婚前性行为就要被剥夺受教育权。此外,2005年9月1日,我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个规范性文件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在校学生结婚不作禁止性规定。由此可见,女大学生不会因怀孕而被学校开除。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34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见,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国家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在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无特殊理由,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则没有限制条件,只要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均应受理。

女职工怀孕,可以按其工作量发工资吗?

答:用人单位应当尊重与保护女性的生育权,不能因为进入职场工作而剥夺其权利。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 (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女职工孕期的工资按规定和正常上班一样,基本工资、津贴都是正常发放的,奖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怀孕女职工上夜班?

答:《劳动法》第61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以,对于怀孕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时,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她上夜班。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怀孕流产的女职工一定时间的产假?

答:劳动部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以内以及中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女性在怀孕期间都会有情绪波动,甚至性情大变,这是正常的生理及心理反应,男方应多些耐心与呵护,不应因此提出离婚。即使因此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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