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期间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实际是对迟延履行债务的一种惩罚措施,根据金钱与非金钱债务的不同,迟延履行金也有所不同,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金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而非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金则不同,如果迟延履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则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则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迟延履行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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