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外注册的企业拥有的是外国国籍,为外国公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由此可见,国际货物销售不以公司的注册地为标准,而是以其主要营业地为标准。营业地主要指办事机构所在地。那么,与在海外注册的企业合作不一定就是国际贸易,因为其营业地有可能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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